公共建筑的残障人士无障碍设计
公共和商业建筑必须满足便利性要求:坡道、盲道和无障碍洗手间。所有这些都将在 SLF 评估时进行审查。
便利性是第四大支柱
除了安全、健康和舒适之外,建筑物的可靠性还包括便利性维度。PP 16/2021 Pasal 46 规定便利性维度包括往返以及在建筑物内部移动的便利性,以及使用基础设施和设施的完整性。
原则上,根据 Pasal 47 ayat (1),对于每位使用者和访客而言,设施 and 无障碍通行必须是简便、安全和舒适的。对于酒店、餐厅、画廊和购物中心等公共功能建筑,这一出入权利绝不能忽视残障人士、老年人及儿童群体。
水平通道与盲道
PP 16/2021 Pasal 47 和 48 规范了水平连接的便利性,即方便空间之间或建筑物之间移动的设施。这些设施包括门、连廊、走廊、人行道乃至盲道。
盲道,即俗称的有纹理的 guiding block,帮助视障人士在公共走廊中移动。它的存在不仅是点缀,更是满足便利性要求中被考量的重要设施之一。
坡道、楼梯与洗手间
对于楼层间的移动,PP 16/2021 Pasal 49 提到了楼梯、坡道、电梯、轮椅升降机乃至自动扶梯等设施。坡道的存在对于轮椅使用者独立上下楼层至关重要。
而 Pasal 50 则规范了使用基础设施和设施的完整性,包括洗手间、哺乳室、停车场以及标识和标线等。坡道坡度和无障碍洗手间尺寸等技术维度遵循现行的无障碍技术标准,并根据建筑物的功能 and 规模进行调整。
功能合格性评估期间的审查
便利性维度不仅是一项建议。PP 16/2021 Pasal 227 将便利性要求的合规性检查列为功能合格性检查的一部分,包括往返以及在建筑物内部移动的设施和无障碍性,及其基础设施的完整性。
对于现有的商业建筑,缺乏无障碍设施可能会在 SLF 过程中成为被指出的问题。协助服务有助于在不牺牲建筑物美学的前提下,制定符合便利性标准的改造方案,从而使无障碍性与设计并驾齐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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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出决定前检查建筑状况
从您已知的技术文件状态开始:位置、建筑功能、PBG/IMB/SLF(如有)以及当前的运营状况。敏感数据仅需在所需文件明确后再行讨论。